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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有这样的经历
被突然响起的爆竹声吓一跳
晾晒的衣服落满了烟花屑
车子被烟花爆竹弄成大花脸……
过年喜庆放放鞭炮,是中国人的传统。古时候,在空旷古远的乡村,过年燃放一挂鞭炮,寓意平安喜乐,营造了节日气氛。现如今,在社区化的现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既扰民,又带来安全隐患。为此,县*府多次出台禁令,相关部门多场合全方位宣传禁燃禁放工作。广大群众意识到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春节在城区不燃放鞭炮已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可仍有那么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对相关禁令不以为然,结果受到法律的惩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使用暴力妨害公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将至,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安机关将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禁炮”工作中来,除了自觉遵守“禁炮”规定,还要敢于与违反“禁炮”令的行为作斗争,如果发现禁放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直接拨打报警。
*平安祥和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持续改善居住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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