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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4 17:58:00
一、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子女(学生或监护人属低保对象)。

提供由民*部门颁发并经年审验过的有效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

2、五保户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提供五保证、孤儿证(或县民*部门出具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县民*部门出具烈士家庭证明)、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优抚家庭证(或县民*部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的原件。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含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子女。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级别为三级及以上)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与学生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年8月1日-年7月31日期间,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费用在1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的贫困家庭子女。

提供有关户籍证明、由镇民*办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医疗报销凭证和医疗结算单据的原件。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年8月1日-年7月31日期间,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贫困子女。

提供村委会、镇民*办、县民*部门及县级医院证明的原件。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年8月1日-年7月31日期间,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提供村委会、镇民*办、县民*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子女。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提供由村委会、镇民*办、县民*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其他经济困难包括:

(1)因疫情导致养殖户严重损失的,提供县农业局畜牧中心证明;

因恶劣天气导致大棚种植户严重损失的,提供农业局证明;

因火灾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家无居所的,提供消防队或镇*府的证明书。

(2)一个家庭中有2名(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真实有效证明。

(3)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真实有效证明。

二、办理时间安排

1、在校大学生

年8月2日-16日(双休日不办理)

2、新生

年新生带上高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及贫困证明材料在参加高考报名所在高中认定资格、提交资料,以校为单位在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办理。

8月22日:扶风高中

8月23日:法门高中

8月24日:扶风第二高中、美阳中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商品性门店和父母经商及家庭居住豪华住宅的;

2、购买和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和高档通讯设备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人群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供养人员的。

四、办理贷款手续及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表。申请审批表均需打印原件(复印件或手填件无效)。在校生的《审请表》必须由村委会或镇民*办签字、盖章;新生《申请表》必须由毕业学校签字、盖章。

贷款学生首先必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以下资料:

1、在校生首贷:

①未曾在校办理助学贷款的证明(外省在校生提供);②盖章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③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校生续贷:

①盖章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③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专升本学生提供);④学生证复印件。

3、年高校新生、专升本学生首贷: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缺一不可),按上述资料顺序整理。

4、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在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首次办理贷款时,需出示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和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出示,若证件丢失,可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户口本原件(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双方户口本原件)。续贷时需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年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网上签订承诺书,然后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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