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论坛
6月9日上午8时30分,被告人东某某、薛某某等3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场、敲诈勒索等罪一案在扶风县体育馆公开开庭审理。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玉峰等6人出庭支持公诉,35名辩护人到庭辩护,余名群众旁听。案件共涉及6个罪名、18宗犯罪事实、余名被害人。6月12日中午14时许,经过3天半紧张有序的开庭审理,原计划12天的庭审顺利结束,32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东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资金流水、转单平帐、肆意认定违约等形式对外放贷,为催讨非法债务,又通过暴力及“软暴力”方式,先后实施诈骗宗、敲诈勒索20宗、寻衅滋事9宗,分别形成了以东某某等和刘某某等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案系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针对案件涉及罪名多、犯罪事实多、被告人多、被害人多,庭审处于疫情防控期,容易引发风险的现实情况,省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曹建波,市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副检察长穆永强等省市院领导到庭审现场进行指导,明确了出庭分工、举证次序、答辩重点、风险防控等具体问题,为案件顺利出庭支持公诉奠定了坚实基础。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研究制定出庭工作预案,成立了由检察长董宽让任组长的庭审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出庭工作。成立出庭公诉预案、后勤安保维稳、舆情应对防控工作组,对各组成员及职责作出细致安排。要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两不误。
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32名被告人中共有26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1.3%,9名被告人自愿退赔被害人损失25万余元。其余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制度在提升诉讼质效、分化瓦解黑恶犯罪组织、减少社会对抗方面的积极作用。庭前会议阶段,控、辩、审三方就案件管辖、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达成共识。案件庭审由原计划的12天缩短至3天半,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将择期宣判。
文字:王博
编辑:任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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