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论坛
1.姓氏的形成年代
早在多年前,中国就已经形成姓氏,并逐渐发展扩大,世世代代延续下来。“姓氏”包括“姓”和“氏”,在秦朝以前,姓和氏是含义不同各有所指的两个单音词。“姓”字的古字形是由“人”和“生”组成的,意为人所生,因生而为姓。秦国刻石《诅楚文》中,始见姓字为“女”字和“生”字的组合字,这一字形最终被汉代许慎定型,成为会意字。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姓”的解释是这样的:“姓,女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姓”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因“女”“生”而为“姓”。若干氏族组成个原始部落,部落内各氏族又独立存在,同时,各氏族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婚姻联系,“姓”就作为识别和区分氏族的特定标记符号应运而生。
中国最早的姓都带有“女”字,如“姬”“姜”等(据说炎帝姓“姜”“黄帝”姓“姬”),从这可以推断早在母系氏族时期,姓已经形成。这是由母权制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所决定的,其作用就是便于通婚和鉴别子孙后代的归属。同姓内部禁止婚配,异姓氏族之间可以通婚,子女归母亲一方,以母姓为姓。
“氏”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出现了。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在其名著《说文通训定声》中,释“氏”字本意为草木之本,植物之根,为象形字。从发展的情况来看,植物的根总是要生成枝茎的,所以“氏”有“分支、支脉”之义。该字后来被转注为姓氏的“氏”,取木之根本、木之支脉之义。“氏”最早在原始社会晚期形成。黄帝时已有“昨(zuo)命氏”的习惯。也就是说,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和阶级社会、国家制度的形成,出现了赏赐封赠土地以命氏的习惯。夏、商、周三代,“姓”的社会职能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种族的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姓”起于母系“氏”起于父系。“姓”起源较早,形成后也较为稳定;“氏”起源较晚,并不断发生变化。
2.“姓”“氏”的区别
《国语·周语》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享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为氏。”
一个族群,随着自身内部力量的发展,人口逐渐繁衍增多,伴随着活动领域的扩展迁徙。这样,有着共同的族徽标志(即姓)的同一族群,逐渐分成了若干分支,而每一分支都会有一个特定的符号标记,这就是“氏”。比如,“姬”是周人的姓,下面又分出“季、孙、游、孟”等氏;“姜”为齐人的姓,下面又分出“吕、马、纪、崔”等氏。
总之,姓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商周以前,姓用以区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的说法。氏用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而贫贱者有名无氏。氏同而姓不同,婚姻可通;同姓不可通婚。到了西汉时期,姓和氏的区别已经微乎其微。司马迁作《史记》时,干脆把姓、氏混为一谈。所以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
“氏”作为“姓”的支脉、支派,源自“姓”,这也说明在族姓渊源不变的情况下,氏是可变的。比如春秋时期的伍子胥是个颇为有名的人物,本以“伍”为氏。伍子胥对吴国的发展、强大立下了汗马功劳,后来由于伍子胥与国君不和而被杀,他的儿子逃往齐国,为躲避灾难,于是便改作“王孙氏”(参见《左传·哀公十一年》)。还有,《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看秋时期陈厉公的儿子陈完,本以陈为氏,由于陈国发生内乱,他出奔到齐国就改为田氏。为何改为“田”,而不是别的?依据应是“田”与“陈”字音相近。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中说:“敬仲奔齐,以陈田二字声相近,遂以为田氏。”
由此可见,“姓”一般是不变的,而“氏”则是可变的,“氏”还可自立。立氏有不同的情况,再加上原有的族姓来源也很复杂,所以我们现代所说的“姓氏”的形成缘由非常复杂。
3.姓氏的形成缘由
从古籍记载的情况来看,姓氏的形成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类:
(1)以祖先的居住地、方位为氏,如赵、陈、鲁、西门、郑、苏、南郭、东郭等。《中山狼传》中记载了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狼中箭逃命,东郭先生救了它。事后,狼想吃掉救其性命的东郭先生幸好遇到一位老者,东郭先生才算大难不死。这里的“郭”即“外城”,是古代在城的外围加筑的城墙。北朝民歌《木兰诗》中有“出郭相扶将”之诗句。以“东郭”为氏,就是以人所居住的地域方位为依据的。
(2)以祖先的封地为姓氏。如西周时有个叫造父的人,被周穆王封到赵城,造父的后代就姓赵。
(3)以母亲的名字为姓。如传说中炎帝的母亲名叫“女登”,她的后代就姓“女”。
(4)以祖先的爵位为氏,如王、侯、公等。
(5)以先人的名或字为氏,如郑国的公子偃,字子游,其子孙便姓“游”。再如,中国历史文化名人,儒家学派的创始者一一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其“孔”姓,即源于其祖先的“字”。宋国有个公孙嘉,他的字是“孔父”(“父”是字的构成成分,也可写作“甫”),以此为依据,他的后人自立为氏,便产生了“孔”氏。
(6)以兄弟行次顺序为氏,如伯、仲、叔、季等。“伯仲叔季”指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古时常用于表字或对人的敬称。
(7)以官职名称为氏,如史、仓、库、司徒、司寇、太史等
(8)以职业技艺为氏,如巫、屠、优、卜等。
(9)以祖上的溢号为氏,如周朝的文王、武王,他们的后代除了姓姬之外,还有姓“文”、姓“武”的。
(10)因赐姓、避讳改姓氏,如李唐王朝赐给立有大功的大臣们以李姓,朱明王朝赐以朱姓。汉文帝名刘恒,凡“恒”姓因避讳均改为“常”氏。晋朝帝王祖上有司马师,天下师姓皆缺笔改为“帅”氏。
(11)因逃避仇杀改氏,如端木子贡后代避仇改“沐”姓,“牛”姓避仇改“牢”姓等。在清朝灭明朝后,明代皇族的后代为免杀身之祸,改“朱’姓为“李”姓。
(12)以祖先崇拜的图腾为姓氏。如“姜”这个字是由“羊”和“女”组成,“羊”可能是姜姓母系氏族的图腾。另外,“龙、熊、马、鹿、牛羊、骆”等姓氏,也都是不同氏族的图腾崇拜物。
中华百家姓之姓氏图腾
(13)以少数民族姓氏译音为姓氏,如单于(Chanya)、尉迟(Yachi)呼延、慕容、宇文等。
姓氏起源的形式很多,并且在不断发展,同姓异源或异姓同源等,情况十分复杂。随着岁月的流逝,不断出现新的姓氏。如给孩子取名时,为防止重名重姓,取男女双方两个单音姓合成复姓,这又为姓氏“家族”增添了新的成员,如父亲姓“郑”,母狄鞍笆傣柄盯爱币等辞雕“张”,合成一个复姓“郑张”。
4.姓氏的文化属性和标记作用
姓氏不只是私人的事,亦不只是家庭的事;姓氏是一种文化,它关系到我们的历史与血脉。通过姓氏,我们能知道自己肉体、心灵、心理之血脉传承,从而使我们有一种心灵的归属。“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是谓“寻根”。“寻根”不在祈福于祖先,而在明白我们自身,知晓我们祖先曾经的苦难与辉煌,把祖先的文化之根、血脉之源留在我们的血液之中。
通过姓氏,我们能知道古代社会的姓氏也曾有高低贵贱之别。“氏”曾经为贵族所独有,丢“氏”即丢贵族之地位,故“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据说三代以前,有贵族身份的男子只称“氏”与“名”,而不称“姓”,只有妇人称“姓”。至于“庶人”,当然无“氏”,故只称“名”。通过姓氏,我们能知道何人之间不能通婚。同姓是一道门槛我们的祖先年前就已规定,所有的男女均不能跨越这道门槛而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同姓不婚”不是“同氏不婚”,若谓“氏”重在“别贵贱”“姓”则重在“明婚姻”。“氏”可改变,而“姓”则是不可变的。至秦汉
“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姓”“氏”是中国先人的伟大发明,有着多年的悠久历史。“姓者,生也”,“因生而赐姓”,这是血缘传承的标志;“氏”者,旁支别属也“昨土以命氏”,这是地位身份的象征。“姓”重血统,而“氏”重地域:为纵坐标,一为横坐标。两者纵横交叉,便把个人固定在了唯一的交叉点上从而给后人回溯历史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姓”“氏”合流以后,“氏”升为“姓”,“姓”“氏”都站到了表示血统的那一边。于是中国人又发明了“地望”,又称“郡望”,将“姓”与所在“郡县”联系起来,再次建立起地域、身份之坐标。“郡”是古代地区一级行政区划,“望”是“名门望族”,“郡望”意谓“某一地区的名门望族”隐含了某一姓氏的兴旺之地,与某一族群的起源、繁衍、迁徙密切相关,是研究族群渊源的重要依据。
例如,汉朝飞将军李广是陇西成纪人于是“李”姓人往往自称“陇西李氏”;东汉马融是有名的经师,他是扶风人,所以“马”姓人也往往自称“扶风马氏”。还有“太原王氏”“琅珂王氏”“颖川陈氏”“彭城刘氏”“清河张氏”··..··这些郡望都是两汉魏晋以来的名门世族,若是追寻起来,在正史里都能找到他们老祖宗名垂千古的光辉事迹。
这种纵横坐标是一项伟大的发明,真可以赞誉为中国之“第五大发明”。中国可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制度的国家。“最近有人把中国古今姓氏收集到一起,姓氏已超过个,目前汉族还在使用的姓氏大概有个。”D
按照传统习惯,中国人一般随父亲的姓,只有少数人随母亲的姓。另外中国古代姓名文化中还有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已婚妇女都有两个姓氏,也
就是人们所熟悉的“妻从夫姓”对已婚女子以夫家姓氏相称的习俗,大致在汉魏之际形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然成风。这种情况同世家望族家族组织的逐渐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而其副作用必然是妻子对夫家人身依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
所谓“妻冠夫氏”,即丈夫的姓氏加在妻子的姓氏前面。例如“刘王氏“赵邢氏”“张毛氏”“乔李氏”“孔王氏”等,就是过去已婚妇女留在官私簿籍或家谱上的“称谓”。这种方式既标明妇女已婚,又彰显了她丈夫家和母家的姓氏,可谓一石三鸟。
这种姓氏习俗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和中国家族制度的演变相关,形成传统后,又对妻冠夫姓的法律制定造成习惯性影响。现代社会中,随着家族制度的彻底解体,这种形式目前仅存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一部分海外侨胞中,中国大陆已消失。现在,女子结婚后,仍沿用原来的姓,不用再改姓了。